一個蒙恩得救的人,從人來看,像是他自己決定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。可是聖經告訴我們,是神揀選我們,不是我們揀選神。因此蒙恩的罪人,可以說是被神揀選、呼召的結果。耶穌說:「不是你們揀選了我,是我揀選了你們,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,叫你們的果子常存,使你們奉我的名,無論向父求甚麼,他就賜給你們。」(約15:16) 。
初信的人,都認定自己是被神從死亡裡拯救出來的人。但是神拯救我們的目的是什麼呢?難道只是免除我們死亡嗎?當我們研讀聖經,就會發現神拯救我們的目的,是要把我們這些罪人改造成祂起初創造的無罪的亞當,這是一個艱巨無比的工作,不是任何人能夠完成的。但是神是無所不能的,他成就的事別人看見只能說:「神了!」而把榮耀完全歸於神。
所以當一個人真心信主,他就是被神呼召的人;他的人生目的就是完成神的拯救,被改造成無罪的亞當。換句話說,馬太福音28章18至20節所講的大使命,也就是他要擔當的任務。大使命的重點很簡單,只包括了兩點:一是“傳福音、領人歸主” ,二是“造就信徒、助人成聖。”
這是神給每一個信徒的使命,不是任何一位信徒能夠推卸的責任。換句話說,每個信徒都有神的呼召要傳福音,也要造就信徒。為什麼神把大使命給所有的信徒呢?有幾個重要的原因,讓我來解釋一下。
神要信徒不能停留在“自顧自”的階段。假如信徒只顧自己,信了耶穌就是為了自己上天堂;就算他的罪完全被主耶穌洗乾淨了,他上了天堂仍然是個自私自利的人,一點沒有主耶穌基督的形象。從神的觀點來看,他不夠資格進天堂。
神要信徒明白,救恩的終極目的是要把罪人改造成聖人;恢復神起初的創造—一個完全無罪的亞當,完成神創造的計畫。
神要信徒學習主耶穌的形象,為別人的好處犧牲自己。傳福音是為了別人的好處,造就信徒也是為了別人的好處。說來說去,大使命的目的都是為了別人的好處。換句話說,大使命的運作就是把一個自私自利的人,改造成一個專為別人好處著想的人。這正是耶穌基督的樣式和榜樣。
從以上觀點來看,神創造每一個人都有目的。這個目的就是彰顯神的榮美,因為人有神的形象、有神的樣式,他自然有神的榮美。在亞當沒有犯罪之前,他表現出來的就是神的榮美。亞當犯罪之後神並沒有放棄人類,神有祂的計劃。祂要拯救人類,恢復祂的創造!所以祂差派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,完成祂的救贖計劃。耶穌也成了每個人的榜樣,當我們效法耶穌就踏上了神的計劃。
我們有感動參與某項事工,也是一種呼召。腓立比書2章13節這樣說:「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,為要成就他的美意。」RTCP有許多同行者,一同推動愛華聯盟的工作,不是因為有任何具有吸引力的領袖,而是因為有一位大有吸引力的神。諸位,你們是被神吸引而參加愛華聯盟事奉的,這是神的工作,讓我們把握時機共同努力完成祂的美意!